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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内车辆使用情况信息登记的通知

浏览:10次 发布日期:2021年05月18日

各二级学院、部门(单位):

为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校内良好交通秩序,保障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5.3”大学生醉驾群伤事故的情况通报》(浙教办函〔2021〕106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对校内师生车辆(汽车、电瓶车、摩托车)及在校学生持驾驶证情况进行全面排查,请各单位协助做好车辆统计、宣传等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时间

2021年5月18日至2021年5月25日

二、具体要求

1.教职工及校内服务人员车辆信息登记填写《衢州学院教职工及校内服务人员车辆(汽车、电瓶车、摩托车)信息登记表》(附件1),学生车辆及驾照信息登记填写《衢州学院学生车辆(汽车、电瓶车、摩托车)信息及持汽车驾驶证情况登记表》(附件2)。

2.各二级学院、部门(单位)及浙大工程师学院负责本单位师生的车辆(汽车、电瓶车、摩托车)信息登记工作,校内服务人员(物业、维修、食堂、商贸、绿化、快递)由后勤处牵头完成。

3.各二级学院、部门(单位)统计并审核车辆使用信息,禁止无牌车辆(汽车、电动车、摩托车)在校内道路行驶,请师生员工先行自行处理无牌照电动车、摩托车,学校将与公安交警部门逐步开展清理工作。

请广大师生员工积极配合遵守校园交通及电动车管理相关规定,使我们的校园变得更加规范有序,安全和谐。请各二级学院、部门(单位)于5月25日下班前将附件1、附件2通过钉钉发到保卫处徐明刚,联系电话15606700077。

 

附件:1.衢州学院教职工及校内服务人员车辆(汽车、电瓶车、摩托车)信息登记表

      2.衢州学院学生车辆(汽车、电瓶车、摩托车)信息及持汽车驾驶证情况登记表

 

                                        保卫处

202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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