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衢州学院二级学院、部门(单位)年度工作综合考核办法(修订)》(衢院党〔2021〕22号)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度平安校园建设工作专项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二级学院、部门(单位)对照平安校园建设考核工作内容和标准,如实填写评分表内自评得分,于2021年12月31日前将《衢州学院平安校园建设工作考核评分表(2021年度)》纸质版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单位)公章报送保卫处祝宙烨(后勤用房209)。专项考核组将对各单位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台账等进行抽查,并对各单位专项工作得分情况进行评分,以一定比例计入各单位年度综合考核总分。
附件:衢州学院平安校园建设工作考核评分表(2021年度)
保卫处
2021年12月27日
衢州学院平安校园建设工作考核评分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