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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饮食安全

浏览:809次 发布日期:2013年10月10日
【案例1】2008年9月西安某高校几名新生在校区南门马路对面的地摊上买食物吃,导致轻微中毒,所幸并无大碍。
【案例2】2003年12月广西某学院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造成76人出现中毒症状,其中1人休克死亡。
【案例3】 2002年9月14日,南京市江宁区汤山镇发生严重食物中毒事件。作厂中学和东湖丽岛工地部分学生和民工因食用了饮食店内的油条、烧饼、麻团等食物后发生中毒。据初步调查,中毒者达二百多人,有多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提示:要求学生选择卫生条件好的餐馆就餐,不要到无证件的摊点吃东西,建议尽量在学校食堂就餐,就餐时注意不吃霉变、未熟的食物,以防食物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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