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平安护航建党百年”教育系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133号)要求,6月2日中午,学校保卫处、学生处、团委联合市交警支队智慧新城中队在学校食堂和教学楼区域设点开展了校园电瓶车载人、不戴头盔等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据不完全统计,本次检查共查处电瓶车违规载人18车次,不戴头盔骑行45人次,骑电瓶车送外卖2人次。检查人员当场制止了以上违规行为,并对当事的学生进行了批评教育。
检查中同时发现,部分老师也存在不戴头盔骑行电瓶车的情况,不少同学对学校“迎审核评估,创优良风貌”工作要求不了解,请各二级学院、部门(单位)对本单位师生再加强交通安全法规学习教育,切实提高大家的交通安全意识。保卫处今后将联合交警部门持续在校园门开展交通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学生处 保卫处 团委
202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