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站内搜索:

关于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

浏览:10次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09日

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汇总表 (2).doc各二级学院、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浙教办函〔2023〕109号)文件要求,全面深化重点领域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决定自即日起至6月底,在校园范围内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吸取武义县浙江伟嘉利工贸有限公司“4.17”和北京市丰台区北京长峰医院“4.18重大火灾事故教训,紧盯校园安全重点领域和事故易发环节,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坚持最高标准、最严要求,举一反三深化校园安全治理,压紧压实安全责任,有效防范较大社会影响的校园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学校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

二、工作目标

坚持排查全覆盖、整治全闭环,突出重大事故风险关键节点,深入开展问题隐患排查治理。聚焦责任落实,重点解决责任真空、履责不力、监管不为等问题;聚焦隐患闭环整改,坚持严管、严防,做到真查真治全覆盖,切实解决隐患排查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彻底等顽瘴痼疾;聚焦长效治理,构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探索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底线措施。强化系统治理,重点解决问题隐患久治不愈、同类问题易发多发等问题。通过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深入查找校园安全工作短板和不足,举一反三实现本质提升,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三、排查整治重点内容分工

各学院(部门)要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浙教办函〔2023〕109号)要求,对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进行深入排查,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以“万无一失、一失万无”的标准、“细致、精致、极致”的作风,推动各项安保措施落实到位。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明确责任,限时整改,确保所有问题见底清零,坚决杜绝“查而不改”、搞走过场。

(一)学工部(学生处):加强校外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结合《衢州学院学生公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排查学生公寓内部消防安全问题;加强校园欺凌和暴力等涉校违法犯罪苗头性线索排查;加强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道德法治、心理健康、防范欺凌、防范溺水、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禁毒反恐、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宣传教育活动。

(二)实资处:认真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3〕100号)要求,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整治。认真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验操作规范开展实验,加强危险化学品的采购、保存、使用、废弃物处置等“全流程”规范管理,落实实验物品、危险化学品以及实验环节可能存在的爆炸起火风险的管控措施,重点检查是否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

(三)保卫处:以《浙江省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浙江省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为依据,重点对校园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管理机制等进行深入排查。要突出教学楼、食堂、实验室、消防控制室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督查,重点检查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缺岗缺位,是否具备资质,自动喷淋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室内外消火栓、消防水池等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重点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电动自行车违规充停、疏散通道堵塞占用、外墙门窗违规安装防盗窗等突出问题。

结合《衢州学院校园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重点检查师生交通安全教育情况,校内交通安全管理情况,师生骑乘电动车“一人一盔”落实情况。进一步提升学生交通安全保障水平,会同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强校园周边交通环境治理。

重点检查校园及周边安全防范各项措施要求落实情况,对照《浙江省高等学校等级平安校园建设标准》要求,重点检查安保人员是否按要求配备到位,技防、物防设施是否配齐配足并得到有效应用;是否落实《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严禁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入校园的通知》部署;是否落实学校门卫值守和内部管理制度,加大重点时段和关键部位的安全巡查、监管力度。

(四)后勤处: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印发的《“八张风险清单”分类分层分级研判管控工作机制(试行)》要求,强化风险隐患科学动态研判、精准闭环管控。重点检查防汛防台应急物资储备情况,学校排水设施正常运行情况,排水管网疏通情况,宣传牌、简易建筑等加固情况;短时强对流、强降雨等突发灾害天气的防范应对措施。要突出食堂、高配房、施工场所以及校内经营性场所等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

重点检查学校在建工程和学校修缮施工中消防措施是否到位、安全施工操作规程是否落实、电气焊动火作业和有限空间作业、施工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要会同住建部门督促施工方严格落实施工全流程安全监管。

(五)二级学院(部门):负责本部门管理和使用的场所、人员、物品的安全。要重点检查是否根据校园安全风险的规律、特点和学生的认知能力水平,因地因时组织开展师生安全教育、实践体验和应急演练;开展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道德法治、心理健康、防范欺凌、防范溺水、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禁毒反恐、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和《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

重点检查本单位开展安全教育情况,学生集体活动外出用车的安全监管,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履行安全工作责任。各学院(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始终把师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拉高工作标杆,抓实抓好学校安全工作。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校园安全领导职责,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督办、亲自研究解决突出问题,不折不扣把各项工作抓到实处,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学校平安校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督查、暗访,对责任不落实、排查不细致、措施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严肃问责。

(二)认真组织开展排查整治。各学院(部门)要在5月20日前完成全面排查,梳理安全隐患清单,之后结合专项排查开展动态排查整治,6月10日前确保校园风险隐患动态清零。要把整改治理作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落脚点,坚持边查边改,强化隐患整改和闭环管理,切实解决校园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要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建章立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校园风险隐患闭环管控大平安机制,着力解决一些校园安全工作中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疑难问题。

(三)充分运用数字化技术手段。各学院(部门)在校园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要强化数字赋能,充分利用各类信息化平台和钉钉、微信等,开展校园隐患排查整治和工作督查,加强整改过程跟踪检查,形成闭环管理。

各学院(部门)要根据隐患排查梳理的基础上填报《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汇总表》,结合部门职能与安全隐患排查、闭环整改、整治提升巩固的基础上形成书面分析报告,《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汇总表》、书面分析报告分别于5月20日、6月10日前通过浙政钉发到保卫处祝宙烨,联系电话 13567015333。安全书面分析报告应客观分析研判本部门安全工作状况和存在问题,有事例、有数据,并提出针对性对策措施或建议。如发现校园重大安全隐患,要即查即报。

附件: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汇总表

                                   

 

                   衢州学院平安校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