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浙江省委建设平安浙江领导小组办公室、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公安厅三部门联合公布了2023年度高校等级平安校园认定情况,衢州学院喜获浙江省高校“4A等级平安校园”称号。中共浙江省政法委员会、浙江省公安厅通报全省150家单位(含全省10所高校)为2023年省级“平安单位”暨“智安单位”,我校首次荣获省级“平安单位”暨“智安单位”称号。
2023年11月27日至12月15日,省平安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联合组成5个专家组,对包括衢州学院在内的19所高校进行了等级平安校园考评,对宁波大学等8所高校进行了抽查复核。根据专家组的考评复核结果,对照《浙江省高等学校等级平安校园建设标准》等有关要求,认定衢州学院为“4A等级平安校园”。同期,衢州市政法委员会、衢州市公安局通过初评,拟推荐我校参评2023年省级“平安单位”暨“智安单位”,根据全省“平安单位”暨“智安单位”建设评估活动方案及相关要求,经省专家评定,于近期发文确定我校为2023年省级“平安单位”暨“智安单位”。
一直以来,学校党委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稳定的指示批示精神,把安全稳定工作放在首位,建立党政齐抓共管、全员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持续构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体系,提升校园安全治理水平,有力保障了校园的安全稳定和谐。学校以创建4A等级平安校园为抓手,持续推进校地合作,与国安、公安签订合作协议,设立校园警务融治中心,聚焦重点抓手,做到联防联动,系统推进我校平安校园建设水平;抓牢数字赋能,迭代升级校园智慧安防、消防系统;关注重点人群,健全完善校园安全预警机制,全面提升校园风险化解能力,构建起“人防、物防、技防、心防”四方协同、多方联动、数字赋能的安全工作格局,平安校园建设成效成果持续显现,校园安全发展环境持续向好。
接下来,学校将以此次获评“4A等级平安校园”、省级“平安单位”暨“智安单位”为契机,提高站位、认真总结、巩固成果,时刻“绷紧安全稳定这根弦,拧紧安全稳定这条链”,为打造更高水平的平安校园继续努力,以平安建设的高水平持续保障学校发展的高质量。